简介

好一粒暴躁情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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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94 章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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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早上沈何启到点起床, 她从金铮怀里钻出来,一直到她洗漱完毕,金铮都未曾醒来,丧礼那几天实在耗费了他太多的心神和精力。

距离上班的空余时间不多了, 不过她临走前还是走到床边细细看他,目光一点点掠过,看他精致的眉眼, 看他挺直的鼻梁,看他秀气的嘴唇,这一看就有点忘记时间。

她甚至比当年更喜欢他。

当日和老鳖李姝杰一道吃饭,她那句没头没脑的“不会”就是回应她们说她会腻了金铮。

这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乐趣, 最喜欢的存在, 她赖以生存,怎么会腻。

金铮被她看醒过来。

她用房间里的化妆品画了精致的淡妆,从头到脚穿的都是他买的衣服, 手腕上戴着他的同款手表, 因为弯腰而垂着微微晃动的项链也是他生日那天送她的那条小熊□□。

外人不得而知的衣服里面遍布他肆虐留下的痕迹。

她眼眸里盛的是他,心里也全部是他。

浑身上下,从里到外都打着金铮的记号。

“上班去?”金铮不等她回答, 抬起手腕看一看时间,皱起眉, “又快迟到了, 我送你去。”

“别了, 等你换了衣服更晚, 我自己去,你再睡会。”

言之有理,金铮不再反驳,不过没继续躺着,起身把人送到电梯口,一只手臂圈着她的脖子,看电梯显示屏上楼层越来越近,像小孩撒娇:“今天晚上,真的不来了啊?”

沈何启点头,义正言辞:“为你的腿着想,还是不来了。”

最近夜不归宿的次数平心而论算不上多,但是这已经远远超过她往常的频率了。

金铮下巴蹭蹭她的头顶。电梯到了,他遂松开手,在她后腰间轻推一把,嘱咐:“路上开慢点。”

把人送走,他早没了回笼觉的瞌睡,再回房间,发现两人昨天的那些衣服都不见了。

阳台上洗衣机在打转。

金铮一挑眉,暂停洗衣机开了门去看,沈何启这个懒货果然压根不区分什么深色浅色,直接把所有的衣服,包括内裤袜子全一股脑丢进去转了。

他的女朋友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不拘小节的女人。

牛仔裤掉色,两件白T都被染上几缕蓝色,湿漉漉地被金铮拎出来丢进垃圾桶,惨遭报废。

衣服甩干晾起来,女人的内衣挂在上面,随着微风轻摆,和他的衬衫叠撞在一起,显出别样的亲昵。

收拾完自己,金铮动身去公司,与金甚在一楼电梯厅碰到。

金甚显然没料到金铮会这么快回来上班,毕竟太公去世这个打击太重磅,所以看到他很是意外,愣了愣,问:“你怎么不多休息几天?”

“不必了。昨天休息够了。”

金甚办公室在顶层,电梯也是专用的,他的电梯到的时候金铮还那在等普通电梯。他迈步进去,看着儿子目不转睛看着电梯旁的楼梯显示屏,整个人瘦了一大圈,脸色显出几分憔悴。他按住开门键阻止电梯门关闭,淡声道:“累就回去休息,也不差这一天的。”

闻言金铮抬眸看过来,父子俩对视两秒钟,金铮有些冷淡地点点头。

金甚松开按键,几秒种后电梯门随之自动关上。

上行电梯里,金甚突然自嘲地笑了笑:“老杨。”他叫他的司机,“我越来越发现,其实我的儿子真的很像我。”

老杨也笑:“老板您这话说的,虎父无犬子,您的儿子,当然像您了。”

“我心里一直怨恨着当年的事,哪怕做了亲子鉴定,明知道阿铮确实是我的儿子,但是我一看到他就想起同辉的背叛,所以这么多年来我对他确实没多少关心,甚至是刻意冷落。我一直觉得他一点也不像我,不够狠,性子太柔,就连长相……一个男孩子长得这样招摇,我更加不喜欢他。唯一一次让我意外的是他读书那会为了吴家老四打架,肩上那么大一个伤口,血肉模糊,清理伤口缝针的时候一滴眼泪没有掉,叫都没叫一声。”他一边说着,一边拿两根食指比划伤口的大小,“我第一次想我的儿子或许不是我以为的那么懦弱,可是那件事之后他又恢复了原样。”

电梯到达顶楼,不过金甚显然没有要止住话头的意思。

“一直到最近。雷厉风行要裴艳拿掉孩子,条理清晰跟我讲条件,然后就真的认认真真来上班了。他太公葬礼他差不多整整四天没合眼,他和老爷子感情深厚,我原以为他要颓废好一阵子,没想到就用了一天,他就重新站在了这里。”

“这么多年,我可能一直都在错怪他,更从来没有对他尽到做父亲的责任。”

“我最近老是想起他小时候,比现在阿煜还要可爱,总是缠着我要我陪他玩,我不知道我怎么会这么狠心,宁愿赶他出去然后一个人在书房抽烟也不满足他。”

“他二十五了,我哪怕有心想弥补,也什么都晚了,他已经不需要我。”

*

金铮一直在办公室待到晚上八点,阿标来敲他的门,小心翼翼地探进一个头来:“老板,你还没忙完?”

金铮看一眼电脑下方的时间显示,头也不抬:“没,你先回去吧。”

只有忙碌才能阻止自己想东想西,回了家,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就只剩锥心刺骨的悲痛和思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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